首页 | 学院简介 | 资讯要闻 | 品牌战略 | 专家团队 | 组织机构 | 服务项目 | 培训中心 | 策划营销 | 市场研究 | 政策法规 | 地产开发 | 建筑规划 | 人居环境
学员 | 信息数据 | 投资金融 | 商业地产 | 物业管理 | 科技建材 | 城市经营 | 二手房市 | 装饰家居 | 蓝海战略 | 光盘书籍 | 交流合作 | 推广展示 | 地产文化
关于《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办法的通知
本文已浏览 7370次  2007年9月16日 发布  [双击屏幕自动滚动]  [字体: ]
 

    题目:关于《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办法的通知
  文件号:(96)建房物字第008号 1996-4-1
  内容: 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评分细则
  建设部司发文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房地局:
  去年,我部按照建房[1995]120号《关于印发(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评选并表彰了34个"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88个"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这对于贯彻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推动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起到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城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将城市物业管理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建房[1995]120号文件部署,从今年起,将争创"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活动纳入我部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达标办法通知如下:
   一、小区(大厦、工业区)实施物业管理达一年以上,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按照我部1995年颁发的《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和本通知附件《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预评预验总分达90分以上的,方可向建设部申报参加"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年度达标考评活动。
   二、各地申报时,小区(大厦、工业区)管理单位要认真填写《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预评预验意见并加盖公章,于每年7月30日前申报到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中央各部门在京单位所属的小区(大厦、工业区)的申报参评工作,分别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会同北京市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预评预验后报我部。
   三、从今年起,达标工作在建设部领导下,以所在省市组织2~3名专业人员为主、我司委派1~2名人员组成建设部考评小组进行考评验收,考评达标工作每年八月份开始。
   四、经建设部考评组考评验收后,总分达到90分的小区(大厦、工业区)授予"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总分达到95分以上的小区(大厦、工业区)授予"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颁发标记牌和奖状,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表彰大会。
   五、各地应按照《标准》和《评分细则》的要求做好对已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小区(大厦、工业区)的复查工作。对已获奖的小区(大厦、工业区),如管理水平下降、群众有意见,经省市主管部门检查,达不到标准规定的,报部批准,取消其光荣称号。我部也将对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联系单位:建设部房地产业司物业管理处    地 址:(100835)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联系人:朱文奇 联系电话:010?8393170   

上一页 下一页 1/5 页  转到:
【打印该页】 【加入收藏】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关于征用土地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暂行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
  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初审合
  关于城市经营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中国人居环
  关于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关于城市品牌的体验和随想
友情链接    
中国策划研究 房地产信息网 房龙网 中国房地产策 中国国家人才 中国房地产业 中国住宅与房 人民网房产 中国政府网 国家建设部 人民房产城建
全国房地产行 中华地产网 中国建设信息 新地产 搜房网 全国建筑建材 国务院发展研 焦点房产网 房价网 新华网 网易
国际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学习 联合国人居网 国家地产网 山东建筑大学 金融界 中国都市工业 中国房地产报 中国地产投资 中华策划师协 上海地标房地
中国房地产学院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 沪ICP备09050956号
服务中心邮箱:zgfdcorg@163.com QQ在线:751274986 电话: 021-51185372 投诉与建议中心:18926497303
Copyright © 2009-2010 www.zgfdc.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偶优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