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简介 | 资讯要闻 | 品牌战略 | 专家团队 | 组织机构 | 服务项目 | 培训中心 | 策划营销 | 市场研究 | 政策法规 | 地产开发 | 建筑规划 | 人居环境
学员 | 信息数据 | 投资金融 | 商业地产 | 物业管理 | 科技建材 | 城市经营 | 二手房市 | 装饰家居 | 蓝海战略 | 光盘书籍 | 交流合作 | 推广展示 | 地产文化
关于成立中国房地产学院东北分院的决定
本文已浏览 1099次  2015年11月26日 发布  [双击屏幕自动滚动]  [字体: ]
 

            关于成立中国房地产学院东北分院的决定
    为了顺应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适应房地产企业面临深度转型的需求,尤其是为广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策划创意人才、营销实战人才、资本运作人才,中国房地产学院经过市场调研与论证,经多方协作努力,经中国房地产学院院长会议决定,授权吉林省天成人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中国房地产学院东北分院,任命胡伟同志为东北分院院务委员会委员、院长,任命张馨文同志为东北分院院务委员会委员、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任命藏静纯同志为东北分院院务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兼监察长,任命杨程喜同志为东北分院院务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兼督导长。东北分院其他组成人员均由胡伟院长提名,报请中国房地产学院事业部审核任命,东北分院的常设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原授权中国房地产学院吉林省分院即日起撤销授权,黑龙江分院、延吉分院是否维持原来授权还是重新授权,由东北分院斟酌研究决定。
    上述决定,即日起生效,任何未经本院授权批准以中国房地产学院或以任何分院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将受到法律追究。
 
                      中国房地产学院院务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打印该页】 【加入收藏】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关于成立中国房地产学院东北分院的
友情链接    
中国策划研究 房地产信息网 房龙网 中国房地产策 中国国家人才 中国房地产业 中国住宅与房 人民网房产 中国政府网 国家建设部 人民房产城建
全国房地产行 中华地产网 中国建设信息 新地产 搜房网 全国建筑建材 国务院发展研 焦点房产网 房价网 新华网 网易
国际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学习 联合国人居网 国家地产网 山东建筑大学 金融界 中国都市工业 中国房地产报 中国地产投资 中华策划师协 上海地标房地
中国房地产学院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 沪ICP备09050956号
服务中心邮箱:zgfdcorg@163.com QQ在线:751274986 电话: 021-51185372 投诉与建议中心:18926497303
Copyright © 2009-2010 www.zgfdc.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偶优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