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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康居示范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本文已浏览 12855次  2007年9月16日 发布  [双击屏幕自动滚动]  [字体: ]
 

    一 、总则
   
    (一)示范小区总体目标与实施原则
   
    为促进住宅建设的科技进步,提高住宅功能质量,采用先进适用的高新技术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建设部在总结 “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项目 ”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自2000年起,用五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小区(以下简称示范小区)。其总体目标是:通过采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进行精密设计、优化集成、精心建设和工程示范提高住宅高、新技术的含量和居住环境水平,以适应21世纪现代居住生活的需求。
   
    示范小区建设实施原则如下:
   
    ①必须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总体规划建设的要求;
   
    ②应在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③示范小区的等级标准应与拟建住宅小区的定位及住宅性能的等级标准基本适应;
   
    ④示范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同步进行;
   
    ⑤示范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统一标准、规范;
   
    ⑥示范小区的部品应采用集约化生产的相互匹配的产品、设备进行现场精密组装;
   
    ⑦示范小区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并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提高工程优良品率,创优质工程;
   
    ⑧成片开发建设的小区,智能化建设必须纳入住宅开发建设的全过程,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造;
   
    ⑨示范小区建设应推广、应用适度超前的先进、适用、优化集成的成套技术体系和设备体系;
    ⑩示范小区建设应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我国住宅信息设备、软件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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