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发展经济,江西加快了小城镇建设的步伐。江西计划,到2010年全省小城镇发展到2100个,届时将有1200万人居住在小城镇,小城镇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将达25%。
江西省建设厅介绍,2000年,江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决定》,在投资、土地、户籍等方面实施了诸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经营者到小城镇投资兴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小城镇建设得到了蓬勃发展。2005年,江西小城镇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增长到了20%。
今年,江西省建设厅公布的规划方案提出,将继续完善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放松户籍、劳动用工、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限制,进一步提高江西的城镇化程度。一是要抓好重点镇建设,扩大城区规模,培育主导产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向其集中;二是抓住江西铁路、公路建设的特色与优势以及移民建镇等机遇,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边贸型、旅游型、工矿型、移民型的小城镇。江西期望,到2000年,全省每79平方公里就有一个小城镇,每170平方公里就有一个建制镇,同时建成300个重点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