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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浏览 1491次 2007年9月9日 发布 [双击屏幕自动滚动] [字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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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职能 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制定和发布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依法办理开发区各类企业、技术市场和园区的审批手续,受委托核发《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开发区集中区和大学园区内受市城市规划局委托行使规划管理职能;负责开发区和园区新建区内建筑市场管理和负责房改墙改节能、城建档案管理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收取有关费用,负责对违法建设实施监察与管理;在开发区集中区和大学园区内受市土地资源局委托行使土地管理职能;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项;负责区内地政、地籍管理;负责开发区集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负责供水、排水、供热、道路、煤气、电信、园林绿化、环卫、市容市貌的建设、管理及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建立开发区一级财政、一级预算和独立金库。负责管理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处理开发区涉外事务,审核、申报开发区有关人员出国(境)和对外邀请事宜;负责编制集中区新建区和园区新建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环境保护和防治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的环保工程,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环境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排放污物许可证》,征收区内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负责开发区劳动人事管理,在市确定的编制和机构数、领导职数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及处科领导职数。负责开发区生产要素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派驻开发区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和干部考评;行使国家、省、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开发区简介 哈尔滨开发区由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和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组成。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别是中共哈尔滨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内的党务、经济、行政和有关的社会事务。主要任务是通过招商引资,搞好服务,营造富商、亲商、安商的优良投资环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带动省、市经济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区内设有国家级高科技创业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国家级海外学人创业园。全面开通了对俄罗斯“跨国直销贸易通道”;与俄罗斯重点科研基地新西伯利亚科学院技术园区结为友好园区;创办了对俄科技合作中心;被批准为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构建了开发区集中区、大学园区、行政区科技园的“一区多园”发展格局。经过十年发展,通过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为投资者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哈尔滨开发区已经成为投资者的沃土,创业者的乐园。 蓬勃发展的哈尔滨开发区竭诚欢迎中外客商前来投资洽谈、共求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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